广西贵港钢铁炼铁产能置换方案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将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26日。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比例
备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建设产能(万吨/年)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高炉
2050
立方米
1
174.25
2024年1月
2025年6月
1.25:1
本次置换217.81万吨置换比例为1.25:1,不足产能部分,按产能置换政策要求置换到足额产能后,重新公示、公告,方可备案建设。
退出项目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退出产能(万吨/年)
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高炉
530
立方米
1
166
建成投产前
建成投产前
1080
立方米
1
本方案可置换的产能指标为炼铁217.81万吨。建设项目所需的其余产能指标,待下一步购入其它合法合规产能指标后,再另行公示公告。